居家照顧服務
『居家照顧服務』
【什麼是『居家照顧服務』】
居家服務是為了讓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能在家中得到適當照顧,紓解家庭照顧的壓力,由受訓合格的居家居服員到宅協助分擔照護。
當需要長期照護的家人有了專業人員的協助,照護者及被照護者都能夠擁有更好更好的生活品質。
【居家照顧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s)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s)評估,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包含:
-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 失能身心障礙者
-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 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獨居、衰弱長輩
【居家照顧服務服務項目】
目前居家服務提供個案個人服務(不包含其他家人之服務)。
服務範圍:
1.家務協助服務:
- 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
- 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
- 家務文書服務
- 餐飲服務(準備或代購餐食)
- 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
- 陪同就醫或復健及聯絡醫療機關(構)
2.身體照顧服務:
- 協助沐浴、穿換衣服
- 進食、服藥、口腔清潔、如廁
- 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
- 陪同散步、運動
- 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其他服務。
居家照顧服務收費標準
依「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使用居家服務不限中、低收入戶,居家服務一般戶亦可提出申請
居家服務的補助額度:
- 失能程度 : 被照顧者為被核定為2~8級者
- 社會局補助及民眾負擔如右表:
身分別 | 政府補助比例 | 自行負擔比例 |
---|---|---|
低收 | 100% | 0% |
中低收入戶 | 95% | 5% |
一般戶 | 84% | 16% |
自費服務費用/每小時收費標準
居住於中壢區、觀音區、平鎮區、龍潭區
未符合失能等級者,有需求者亦可自費享有服務
收費標準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價格付費。
每小時服務費用
400元
最少服務時間為2小時
週末提前告知服務對象請假
服務未遇需支付交通費200元
國定假日及例假日
服務費加1.5倍
最少服務時間為2小時
週末提前告知服務對象請假
服務未遇需支付交通費200元
除夕-初五
服務費加2倍
最少服務時間為2小時
週末提前告知服務對象請假
服務未遇需支付交通費200元
居家照顧服務申請方式
申請長照服務,先聯繫各市政府的總窗口
「照顧管理中心」
- 衛生局南區長照「照顧管理中心」
(O)461-3990(F)461-3992 - 天晟醫院日照中心填寫初篩表
- 洽詢天晟醫院A級個管單位
(03)462-1962